2021年08月30日 09:00
来源: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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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8月30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能。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省、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省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省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全省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在川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全省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省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省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全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全省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市(州)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3.负责统一管理全省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全省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6.负责全省知识产权战略、法规、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7.负责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省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9.管理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便利市场准入,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拓展“一窗通”平台功能,积极推进将住房公积金纳入企业开办环节,力争年底实现“3个环节、1个工作日、零成本”。把全面推动“营商通”平台建设作为年度重大工作,在首发版基础上升级发布2.0版。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局共同探索建立异地同标便利化机制,建成发布“营商通”双城版。
2.注重公正监管和包容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机场车站、集中隔离点等重点场所,学校、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白酒、保健食品、猪肉等重点品种,汛期、端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集中开展为期3年的“四川白酒品质提升工程”,以“稳秩序、提质量、优环境、抓溯源、明责任”为重点,狠抓5项子行动。进一步突出包容审慎监管和精细化监管的理念,对新集市经济和各类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松绑铺路,推动规范有序发展,为就业创造更大空间。
3.加强质量强省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化国家级、省级“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完成首届四川省天府质量奖评选。大力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探索建立“四川品牌发展联盟”。加快推动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四川成都)建设。实施知识产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展翼腾飞工程”,统筹开展“启航计划、远航计划”和“护航行动、领航行动、助航行动”。加强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重点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囤积、恶意注册等行为,严厉查处涉外、涉农、酒类等各类商标侵权案件。科学编制省“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和知识产权强省战略纲要。
4.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促进消费扩容提质。重点着眼民生性服务业消费关键领域,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规范和验收指标研究,围绕养老、健康、家政、文化和旅游等领域征集一批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通过比较试验、体验式调查等形式,客观真实评价并向消费者推介商品和旅游、文化等服务。加强12315投诉举报数据深度挖掘运用,建立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升级“互联网快捷维权”,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5.全力帮扶民营企业,帮助纾困解难、转型发展。推动尽快出台《四川名优民营企业雁阵培育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4年)》等政策措施,对“民营经济20条”落实中存在问题,以及应对疫情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动政策红利转化成企业发展的动力。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施领导干部联系商(协)会制度,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和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
6.结合职能职责,推动脱贫攻坚圆满收官。深入实施“地标精准扶贫”工程,促进推广和规范使用“四川扶贫”集体商标。以扶贫产品、医药产业、旅游消费产业为抓手,从质量提升和企业质量品牌建设、标准化建设、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提升、价格监管等方面入手,全方位支持凉山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8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行政执法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
纳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直属分局
3.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
4.四川省纤维检验局
5.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6.四川省商标广告设计研究所
7.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处
8.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
9.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
10.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11.四川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
12.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13.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14.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15.四川重大技术装备几何量计量站
16.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17.四川省个体劳动者协会
18.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中心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3373.6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16.71万元,下降4.1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由于疫情及政策变化有所调整。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243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018.44万元,占86.5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8282.93万元,占13.27%;经营收入1.1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2.56万元,占0.04%;其他收入106.12万元,占0.17%。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6272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38.52万元,占50.60%;项目支出30888.55万元,占49.24%;上缴上级支出6.06万元,占0.01%;经营支出92.79万元,占0.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018.4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4.28万元,下降0.38%。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政策压减一般性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18.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04.28万元,下降0.38%。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政策压减一般性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18.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651.03万元,占78.96%;教育支出(类)3195.71万元,占5.92%;科学技术(类)支出777.25万元,占1.4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02.32万元,占6.30%;卫生健康支出1137.16万元,占2.11%;住房保障支出2854.96万元,占5.2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4018.44万元,完成预算88.2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093.68万元,完成预算96.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日常经费管理。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762.56万元,完成预算57.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为跨年执行项目,项目采购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执行。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357.22万元,完成预算70.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加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日常经费管理。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915.56万元,完成预算95.15%。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支出决算为749.45万元,完成预算95.15%。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6031.98万元,完成预算81.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支出决算为2812.05万元,完成预算85.36%,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及下属单位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大部分为政府采购跨年执行,项目采购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支付。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7068.89万元,完成预算87.40%。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055.03万元,完成预算94.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加强事业单位日常经费管理。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029.61万元,完成预算90.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为跨年执行项目,项目采购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执行。
12.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支出决算为2480.98万元,完成预算92.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为跨年执行项目,项目采购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执行。
13.教育(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2.73万元,完成预算83.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加强培训经费管理。
16.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支出决算为5.24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7.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75.84万元,完成预算98.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为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和实际支付金额存在一定误差。
18.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6.17万元,完成预算54.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计划调整,部分业务工作延至次年开展。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246.30万元,完成预算99.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续离退休费不再发放。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71.13万元,完成预算99.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续离退休费不再发放。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65.87万元,完成预算9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存在中途人员增加或减少。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5.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15.11万元,完成预算9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抚恤金核算尾差。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14万元,完成预算99.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存在中途人员增加或减少。
2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51.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16.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69.45万元,完成预算100%。
2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402.48万元,完成预算99.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存在中途人员增加或减少。
2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452.48万元,完成预算94.24%,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存在中途人员增加或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594.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731.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862.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9.51万元,完成预算61.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由于疫情按照文件规定压缩“三公”经费资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1.20万元,占95.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31万元,占4.4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7.3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未安排出国(境)公务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1.20万元,完成预算77.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6.96万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支出总额。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1辆,其中:轿车115辆、越野车7辆、载客汽车15辆、其他车型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1.2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调研、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31万元,完成预算19.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7.97万元,下降30.33%。主要原因是简化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总额。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3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72批次,129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8.3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来川开展项目检查调研,其他省市部门来川考察合作、调研、学习交流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0.25万元,比2019年减少445.91万元,下降15.8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将原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局的职责,以及省发改委的价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职责等整合,组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9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50.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57.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82.05万元。主要用于产品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及专用设备购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0.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4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3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7辆、离退休干部8辆、用车其他用车5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检验检测业务、学校校车及地市州标准化服务用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7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0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61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6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对5个重点项目的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良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商品质量抽查经费””全省业务专网租赁服务”“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及化学品检测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商品质量抽查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00万元,执行数为790.58万元,完成预算的98.82%。通过项目实施,选取外部机构对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服装纺织类、儿童学生用品、农资产品、成油品等工业及消费产品和棉花等纤维产品风险检测514批次和监督抽查3672批次,协助监管部门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保障消费者权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发现的主要问题:通过自评发现,本项目部分目标设置明确度不高,指标值细化量化和可操作程度不足。例如,质量指标的二级指标设置为:“控制好抽(购)样、检验等工作质量”,不够清晰,操作性不强;指标值设置为:“满足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证后监管、不合格后处理、监督检查等相关规定”,难以量化;在自评过程中发现,由于检测需求和环境的变动,个别风险检测项目申请方案“拟风险检测批次”与“实际风险检测批次”差异较大,如:《2020年度臭屁包风险监测项目申报方案》中拟监测产品50批次,而根据《2020年臭屁包机械和物理性能、重金属风险监测分析报告》,实际监测10批次,项目申报方案任务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目标设置不清晰,指标值量化、细化不够等问题,建议聘请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加强绩效目标的事前评价工作,并加强对相关人员全过程绩效管理的培训,切实提升绩效目标设置的规范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2)“全省业务专网租赁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60万元,执行数为135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5%。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省系统业务政务应用的持续稳定开展,提高全省业务专网的通信服务能力,提供全省业务专网运维保障服务。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做好项目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负责管理人员工作业务水平,确保本项目预算任务评价工作水平提升。
(3)“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及化学品检测能力提升”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8万元,执行数为207万元,完成预算的99.52%。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制样机、气相色谱(气体进样)、旋转振荡器、金属腐蚀性试验装置、开口闪点仪、遇水放出易燃气体试验装置、原子荧光光度计、离心机等41台套专用仪器设备项目的采购,大大提升了我单位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和检测能力,为危险化学品的鉴定和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凯时kb官网登录的技术支持。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编制时间过短,当前预算编制更多的关注支出和收入的资金分配,对分配资金的合理分析和预算未做到深层次精细,使预算编制相对僵化。预算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部门与预算执行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沟通。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切实抓好部门预算和执行等管理工作,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不断提高。同时加强与业务科室的沟通,督促政府采购等业务工作的进程,加强预算支出进度,并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以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及项目实施满意度。
(4)“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70万元,执行数为3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对全省絮用纤维制品、校服、床上用品、羽绒服装、儿童及婴幼儿产品、童鞋等纤纺产品等共计完成监督抽查1091批次、风险监测120批次,阶段性安全形势分析报告4份,目标任务量完成率100%,及时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监督管理不够完善,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和查处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和查处力度;进一步积极争取财政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专项工作的支持力度,给予资金方面的充分保障。
(5)“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99万元,执行数为795.22万元,完成预算的99.53%。通过项目实施,全面提升了技术装备能力、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为服务市场监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管理意识不强,预算编制水平不高,预算执行规范性不强,缺乏有效的预算绩效考评机制。下一步改进措施: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提前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3.完善资产管理。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商品质量抽检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800.0 |
执行数: |
790.58 |
|
其中:财政拨款 |
800.0 |
其中:财政拨款 |
790.58 |
||
其他资金 |
0.0 |
其他资金 |
0.0 |
||
年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制造2025》以及《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四川产业结构和产品实际、消费者诉求,省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督处组织专家对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及用户、消费者和有关部门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开展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证后监管、不合格后处理等工作,对棉花等纤维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和监测,旨在督促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管控,保障消费者权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
2020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制造2025》《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产业结构和产品实际、消费者诉求,省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督处组织开展了对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及用户、消费者和有关部门反映质量问题较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完成证后监管、不合格后处理等工作,对棉花等纤维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和监测,不断提高生产者、销售者质量意识,保障消费者权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 |
数量指标 |
完成工业品、消费品安全风险监测批次 |
≧432批次 |
432批次 |
|
完成工业品、消费品监督抽查批次 |
≧3672批次 |
3672批次 |
|||
质量指标 |
控制好抽(购)样、检验等工作质量 |
满足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证后监管、不合格后处理、监督检查等相关规定 |
符合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证后监管、不合格后处理、监督检查等相关规定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分批开展,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分批开展,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参照相关收费标准及总局招标价 |
按进度执行,不超支,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工作量完成度95%以上 |
按进度执行,不超支,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工作量完成度100%以上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工业产品相关产业经济运行有序 |
通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
通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质量安全,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 |
通过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发现产品质量问题,降低质量安全风险,震慑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和不诚信销售者,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通过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发现产品质量问题,降低质量安全风险,震慑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和不诚信销售者,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
生态效益指标 |
减少资源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冲击 |
完成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应的分工职责 |
完成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应的分工职责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通过监督检查、质量监测促进棉花等纤维质量提升 |
持续影响 |
持续影响 |
||
通过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证后监管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健康安全 |
持续影响 |
持续影响 |
|||
满 |
满意度指标 |
省级监督抽查复检结论变更 |
被抽查对象提出异议受理后原样复检更改结论率<1.0% |
被抽查对象提出异议受理后原样复检更改结论率<1.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及化学品检测能力提升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208.0 |
执行数: |
207.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8.0 |
其中:财政拨款 |
207.0 |
||
其他资金 |
0.0 |
其他资金 |
0.0 |
||
年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购置专用设备,维持和提升危险化学品鉴定和检测能力。 |
完成了制样机、气相色谱(气体进样)、旋转振荡器、金属腐蚀性试验装置 、开口闪点仪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试验装置 、原子荧光光度计、离心机等41台套仪器设备项目的采购。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 |
数量指标 |
购置专用设备 |
41台(套) |
41台(套) |
|
质量指标 |
完成购置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12月前 |
44287 |
||
成本指标 |
气相色谱、金属腐蚀性试验装置、液体氧化性时间压力试验装置等41台(套) |
208万元 |
207万元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完成监督抽查、社会委托经济指标 |
1 |
1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和检测能力,为危险化学品的鉴定和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有力的凯时kb官网登录的技术支持。 |
提升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和检测能力,为危险化学品的鉴定和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有力的凯时kb官网登录的技术支持。 |
||
生态效益指标 |
满足环保要求 |
100%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环境管理标准。 |
100%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环境管理标准。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指标 |
达到验收要求 |
达到验收要求 |
||
满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四川省纤维检验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370.0 |
执行数: |
37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370.0 |
其中:财政拨款 |
370.0 |
||
其他资金 |
0.0 |
其他资金 |
0.0 |
||
年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对全省流通领域纤纺、皮革产品,部分纤纺产品生产企业和学校校服,学生用床上用品等开展970批次以上监督抽查,对婴童袜开展风险监测,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职能,通过扶优劣汰促进质量提升,保障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
通过对全省流通领域纤纺、皮革产品,部分纤纺产品生产企业和学校校服,学生用床上用品等开展1091批次监督抽查,对120批次婴童袜开展风险监测,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职能,通过扶优劣汰促进质量提升,保障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 |
数量指标 |
监督抽查批次 |
>970批次 |
1091批次 |
|
抽查对象数量 |
省内生产企业家数>100,省内学校家数>220,省内销售企业数>190 |
省内生产企业家数119家,省内学校家数267家,省内销售企业数230家 |
|||
下达的任务完成率 |
100% |
100% |
|||
安全风险监测批次 |
>80批次 |
100批次 |
|||
质量指标 |
按照抽查、风险监测相关规定,控制好抽样、检测等工作质量 |
通过省局相关考核 |
通过省局相关考核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根据下达文件及委托书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
已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
||
成本指标 |
降低风险监测购样、监督抽查抽样、购样及样品检验检测成本 |
平均成本控制在0.34万元/批次以下 |
平均成本0.31万元/批次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纤维服装纺织皮革相关产业经济效益增长 |
通过监督抽查监管、风险监测促进企业质量提升,进而促进纤维服装纺织皮革相关产业经济效益增长 |
通过监督抽查监管、风险监测促进企业质量提升,进而促进纤维服装纺织皮革相关产业经济效益增长 |
|
社会效益指标 |
企业质量意识和质量管控水平提升 |
通过监督抽查监管、风险监测促进企业质量提升 |
通过监督抽查监管、风险监测促进企业质量提升 |
||
提升纤维制品的抽查合格率 |
通过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安全风险,震慑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 |
通过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安全风险,震慑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 |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生态环境产生正向影响 |
对生态环境产生正向影响 |
对生态环境产生正向影响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通过抽查监管促进企业质量提升 |
1-3年持续影响 |
1-3年持续影响 |
||
通过风险监测提醒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
1-3年持续影响 |
1-3年持续影响 |
|||
满 |
满意度指标 |
产品质量部门满意度 |
≥99% |
≥99% |
|
被抽查单位投诉率 |
<0.5% |
<0.5%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1046.0 |
执行数: |
1042.09 |
|
其中:财政拨款 |
799.0 |
其中:财政拨款 |
795.22 |
||
其他资金 |
247.0 |
其他资金 |
246.87 |
||
年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提升检测机构技术基础能力,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全省产品质量安全 |
提升了检测机构技术基础能力,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确保了全省产品质量安全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 |
数量指标 |
提升国家质检中心的检验检测能力(个) |
5 |
5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节点 |
在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时间内完成 |
已完成 |
||
资金支付进度 |
按工作进度或项目进度支付,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并支付资金。 |
已支付 |
|||
成本指标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提升质量技术监督水平 |
扩大检测参数认证,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设备使用年限 |
≥5年 |
按计划 |
||
满 |
满意度指标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全省业务专网租赁服务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1360.0 |
执行数: |
1358.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360.0 |
其中:财政拨款 |
1358.0 |
||
其他资金 |
0.0 |
其他资金 |
0.0 |
||
年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的业务系统覆盖面广、涉及业务复杂,整个业务系统通过专线实现了省、市、县、所四级业务办理模式。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提供运算、分析、存储等基础保障服务能力。线路的租赁每年都需要向运营商支付相应的租赁费用。 |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的业务系统覆盖面广、涉及业务复杂,整个业务系统通过专线实现了省、市、县、所四级业务办理模式。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提供运算、分析、存储等基础保障服务能力。完成2020年总体目标。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 |
数量指标 |
为保障市场监管业务系统持续稳定开展,全省线路租赁覆盖省市监局主办公区、玉沙路办公区、政务中心办公区、东城根街办公区,永兴巷办公区等区域,以及省局所管辖的21个市(州)局、市(州)局下属的区县局/所等共计一千三百余条电路。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项目合格率 |
95% |
95% |
||
时效指标 |
12月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省局所管辖的21个市(州)局、市(州)局下属的区县局/所等共计一千三百余条电路租赁费用。 |
100% |
100% |
||
效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行政效能 |
95% |
95%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长期 |
100% |
100% |
||
满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2020年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市场监管专项资金”专项项目、“商品质量抽查经费””全省业务专网租赁服务”“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及化学品检测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部门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20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3)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2020年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为8282.93万元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2020年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为1.10万元等。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2020年二级预算单位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为22.56万元等。
5.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指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方面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指反映市场秩序执法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指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指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方面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指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教育的支出。
22.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特殊教育支出方面的支出。
2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指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2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25.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指反映用于专项基础科研方面的支出。
26.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指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27.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1.上缴上缴支出:是指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4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2020年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省市场监管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加挂省知识产权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共设办公室、综合规划处等35个内设机构处室。
二级预算单位共18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
(二)机构职能。
省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全省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二是负责全省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三是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四是负责全省反垄断统一执法,指导在川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五是负责监督管理全省市场秩序;六是负责全省宏观质量管理;七是负责全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八是负责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九是负责全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十是负责全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十一是负责统一管理全省计量工作;十二是负责统一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十三是负责统一管理全省检验检测工作;十四是负责统一管理全省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十五是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十六是负责全省知识产权战略、法规、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十七是负责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十八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十九是管理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十是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编制1184人,其中行政编制450人(行政349人,行政执法22人,公务员管理79人);事业编制734人(全额463人,差额85人,经费自筹186人)。年末实有人数1000人,其中在职人员987人(行政人员442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4人,非参公事业人员432人,经费自理在职人员39人);离休人员13人。年末其他人员534人,在校学生207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为54018.44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部门决算支出总额为5401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94.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20731.9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862.41万元);项目支出28424.04万元。
从经济分类来看,工资福利支出20545.8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3350.18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1703.19万元,资本性支出8419.2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
积极推动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同频共振,明确提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结合”。
(1)目标制定。2020年,我局继续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聚焦“225战略”,助推我省高质量发展,严守“三条底线”。绩效目标制定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质量提升行动、市场安全监管、市场秩序整治、消费维权工作、知识产权战略、民营经济发展、基础能力提升和内部自身建设等工作,做强做优监管基础支撑,奋力谱写四川市场监管事业新篇章。
在实施过程中,我局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决策部署,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处室及下属单位,对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100万元以上项目,根据项目性质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相关绩效指标,包括数量、成本、时效、质量以及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内容、要素较完整、细化、可衡量,目标与资金预算规模匹配,相关指标值符合行业标准,全面反映了部门目标任务完成和预期效益情况。我局还邀请专家组实施了事前绩效目标现场会议答辩、评估工作,各单位根据专家组反馈问题进行了优化调整,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
(2)目标完成。2020年,我局共有“监管执法综合能力建设经费”“简政放权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经费”“质量与安全监管经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经费”“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市场秩序监管经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等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共设有数量指标预期目标值119个,年底共完成项目数量目标值106个,未全面完成数量目标值13个。未全面完成目标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受疫情影响原因,部分政府采购项目、科研项目等结转至下年,以及相关工作、活动、考试取消或减少;二是因总局政策变化,调整、取消部分原定工作。
2020年,我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100万元以上项目单位共有14个预算单位,其中10个预算单位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任务,4个预算单位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
(3)编制准确。根据财政厅2020年度预算编制相关精神,我局预算编制遵循“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障重点、优化结构”的基本原则,组织各预算单位依据部门“三定”方案职能职责,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未来三年工作计划,结合本年度目标任务,认真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确保重点工作顺利进行。从预算编制整体情况来看,符合相关性、科学性、合理性要求,报送及时,编制质量较高。
按照财政厅绩效监控和中期评估工作相关要求,我局组织所属单位对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了监控分析和部门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工作。根据运行监控情况和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绩效监控未进行预算调整,整体预算编制较科学合理。
2.预算执行
(1)支出控制。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各级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的安排部署,从严从紧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单位部门预算批复,强化预算约束,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落实严控一般性支出要求,压缩行政运行成本,2020年“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10.60%。
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522.57万元,其中办公费282.11万元,印刷费177.62万元,水费73.79万元,电费338.09万元,物管费650.96万元;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411.07万元,其中办公费312.14万元,印刷费202.36万元,水费63.77万元,电费335.01万元,物管费497.79万元。预决算节约率为7.32%,大大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动态调整。按照《中央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我局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了预算绩效目标运行“双监控”,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了监控分析,并按时向财政厅报送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0年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情况的函》。我局中期评估未进行预算调整,年底财政预算结余注销资金191.7万元。从财政资金结余角度来看,反映出我局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仍然存在一定差距,精细化程度还有待提高。
(3)执行进度。根据财政厅对省级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的通报数据,2020年,我局6、9、11月的预算执行进度分别为27.80%、56.04%和79.2%,6月和9月的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40%、67.5%和82.5%的要求,实际执行进度略为滞后,其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预算执行进度。
3.完成结果
(1)预算完成。2020年,我局部门预算年终执行进度为90.5%,预算执行完成情况较好。
(2)违规记录。我局在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同时,严格执行《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意见》等规定,规范预算执行管理,未发现在部门预算管理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
(二)结果应用情况。
1.信息公开
按照自评公开的要求,我局于2020年9月3日按要求将2019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情况等绩效信息随同部门年终决算在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整改反馈
(1)结果整改。一是财政对我局2020年度2个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重点审核复审,分获优秀等次和非优秀等次各1项,非优秀等次的项目绩效目标已按财政要求进行优化完善,并上传至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
(2)2020年财政厅未将我局纳入重点绩效监控检查范围。
(3)2020年财政厅对我局2019年度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实施了重点绩效评价,针对财政厅现场评价反馈的意见,按照财政厅的要求,我局认真抓好绩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并按时报送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及结果运用的函》(川市监函〔2021〕168号)。
(4)应用反馈。按照《财政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情况的通知》(川财绩〔2020〕16号)的要求,我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情况表。在认真抓好绩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的同时,逗硬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局部门预算编制较为准确、绩效目标设置基本科学合理,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各项任务,有效保障了省市场监管系统正常运转,着力推动了市场智慧监管体系的构建。从部门预算管理、专项预算管理、绩效结果应用等方面进行自评,总得分为37.88分(总分40分)。详见附表。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从财政资金结余角度来看,反映出我部门实际执行与预算存在一定偏差。
(2)预算执行进度略为滞后。根据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数据,我局6月、9月和11月执行进度略为滞后。
(三)改进建议
(1)继续推动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同频共振。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批复和公示、预算调整、决算编制等全过程。
(2)加大预算绩效动态双监控力度。加强对局属各单位预算绩效执行的严格考核,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3)加强培训力度。2020年我局将继续加强省市场监管系统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
2020年度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 |
部门预 算管理 (30分) |
预算编制 (10分) |
目标制定(4分) |
3.8 |
目标完成(4分) |
3.56 |
||
编制准确(2分) |
2.00 |
||
预算执行 (12分) |
支出控制(4分) |
4.00 |
|
动态调整(2分) |
1.93 |
||
执行进度(6分) |
4.97 |
||
完成结果 (8分) |
预算完成(4分) |
3.62 |
|
违规记录(4分) |
4.00 |
||
绩效结 果应用 (10分) |
自评公开 (2分) |
自评公开(2分) |
2 |
整改反馈 (8分) |
结果整改(4分) |
4 |
|
应用反馈(4分) |
4 |
||
总评分 |
37.88分(自评满分40分) |
附件2
2020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食安办)挂牌成立,共承担市场综合监管等20项职能,内设35个处室(局),439名行政编制,18个二级预算单位。省以下共设置21个市(州)局、183个县(市、区)局、1515个市场监管所、621个事业单位,共有干部职工3.1万余人。
2020年省级年初预算安排市场监管专项资金27420万元,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行〔2019〕74号),分三次下达:一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行﹝2020﹞40号),下达专项资金25771万元,其中:省本级8771万元,省以下17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质量与安全监管、市场秩序维护与监管、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市场能力建设等工作;二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场监管应急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行﹝2020﹞168号),下达专项资金1200万元,其中:省本级230万元,省以下970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保障重点产区白酒质量安全以及疫情防控等工作;三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设有关情况的复函》(川财交办﹝2020﹞492号),下达省本级专项资金449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省市场监管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建设等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2020年总体绩效目标为: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全面提升全省市场监管能力。严守食品、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三条安全底线。强化计量技术保障、筑牢标准化基础、完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管体系。强化消费引导、深入推动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开展“春雷行动”、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价格监管、广告监管、网络和合同监管、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具体绩效目标如下:
1.数量指标:完成补助地方标准制定119项,完成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27个,完成食品抽检检测任务28000个,完成定量、过度包装监督抽查4500批次,完成工业品、消费品安全风险监测3000批次,完成工业品、消费品监督抽查14000批次,“春雷行动”全省覆盖率100%。
2.质量指标:生产环节抽查合格率≥90%,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100%。
3.时效指标: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
4.成本指标: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成本50万元/个,地方标准补助4万元/项。
5.社会效益指标:基层监管队伍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逐步提高;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具有稳中向好的趋势;产品质量保持稳定,无系统性、区域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6.可持续影响力指标:技术支撑能力和检验检测水平持续提高;通过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证后监管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健康安全。
7.受益对象满意度指标:公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70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组织实施步骤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1〕6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直属单位、各市(州)局和相关单位进行自评,收集、汇总和分析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等相关资料,在选取部分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评价的基础上,完成本次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2.项目自评方法
(1)评价对象
本次自评的对象:省本级相关直属单位、各市(州)局及相关检测机构。
(2)评价依据
本次自评的评价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1〕6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市监办〔2020〕9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行〔2019〕74号)以及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政策文件。
(3)评价维度
我局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和项目效益三个维度出发,构建自评指标体系,对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绩效目标的明确性和合理性、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项目的过程控制、管理的规范性、项目执行有效性以及效果显著性等进行全面自评,三个维度具体自评内容如下:
①项目决策。考察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经过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各部门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健全完善等。
②项目管理。考察项目资金预算安排与预算实际执行情况是否一致;项目执行结果是否与年初规划计划相符;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执行是否有效等。
③项目效益。考察项目目标的完成程度、完成质量和完成的及时性;考察项目实施后预期效益的实现情况,包括食品安全性是否有效提升、基层监管队伍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是否持续提高、市场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是否持续改善、以及群众满意度情况是否达标等。
3.评价重点及分析方法
(1)项目决策方面
①项目设立依据。使用资料查阅法重点评估项目设定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是否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②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确性及合理性。使用比较法对各业务处室和地方局2020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进行全面自评,重点评估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明确、细化、可衡量;重要工作的绩效目标是否具体且可量化;时效指标、质量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预期值与实际需求是否吻合和匹配。
(2)项目实施方面
①资金管理。使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和最低成本法,对项目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进行重点评估。
②项目实施的过程控制方面。通过资料核查、线上访谈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了解专项资金执行过程中各市(州)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并对资金使用程序、采购和公示制度的完善性,以及项目进度、成本、质量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重点评估。
③人员队伍建设方面。通过现场访谈和问卷调查等方法,对机构成立以来全省市场监督管理体系监管执法及承检机构人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重点评估,对人员队伍在保障市场监管科学性和有效性方面的薄弱环节加以重点甄别。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局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内部初审、综合平衡、业务部门优化再报和专家预算评审后,经局务会、党组会集体审议,形成2020年度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经商财政厅,报省领导审定批复后分两批下拨预算资金。第一批对下拨付市场监管专项资金25771万元,第二批对下拨付市场监管应急专项项目资金1200万元。此外,经省政府审核批准,单独下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设项目资金449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情况
本项目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共计27420万元,包括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市场监管应急专项资金以及四川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设资金三部分。一是市场监管专项资金25771万元,包括质量与安全监管经费13581万元,市场秩序维护与监管经费3870万元,市场综合监管业务经费8320万元。二是市场监管应急专项资金1200万元,包括暴雨受灾地区市场监管及能力提升应急经费340万元,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监管应急保障经费690万元,“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办案补助经费90万元,白酒品质提升抽检经费80万元。三是四川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设资金449万元。
2.资金下达及到位情况
2020年,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共分两批次下达及一次单独下达,总额为27420万元,各批次资金的金额、用途及到位情况如表1所示。截止2020年年末,本项目资金到位率100%。
表12020年四川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下达信息表
批次 |
金额 (万元) |
资金下达文件 |
下达率 |
下达 及时性 |
资金用途 |
第一批 |
25,771 |
(川财行﹝2020﹞40号) |
100% |
及时 |
食品抽检监测经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经费、标准化专项经费、计量专项经费、科研专项经费、“春雷行动”专项经费、市场主体监管及商事制度改革试点专项经费、省以下市场监管综合业务专项经费、信用监管专项经费、食品安全示范县专项经费、脱贫攻坚专项经费。 |
第二批 |
1,200 |
(川财行﹝2020﹞168号) |
100% |
及时 |
暴雨受灾地区市场监管及能力提升应急经费、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监管应急保障经费、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办案补助经费、白酒品质提升抽检经费。 |
省政府批准单独下达 |
449 |
(川财交办﹝2020﹞492号) |
100% |
及时 |
四川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设。 |
合计 |
27,420 |
-- |
-- |
-- |
-- |
3.资金分配情况
我局综合使用项目法、据实据效法和因素法对本项目资金进行分配。项目法依据项目规范、年度计划、项目审核和预算评审情况,按工作量计算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实际资金需求;据实据效法根据各部门业务工作需要或项目绩效目标、实施效果或实际贡献对资金进行分配;因素法则按资金需求的基本因素(管辖范围、市场主体户数、工业产品获证企业数、特种设备登记在册数、质量考核等)、绩效因素(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上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等)和财力因素所占权重计算省以下各市州资金数额,并根据市场监管形势进行调整。各项资金涉及单位及分配详情如表2所示。
表22020年四川省级财政市场监管专项资金
分配情况表单位:万元
批次 |
经费名称 |
合计 |
省本级 相关单位 小计 |
市州 小计 |
扩权县 小计 |
市本级 单位小计 |
|
第一批 |
质量与安全监管经费 |
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经费 |
3,851 |
2,710 |
1,141 |
159 |
982 |
食品抽检监测经费 |
6,959 |
3,524 |
3,435 |
/ |
3,435 |
||
标准化专项经费 |
1,382 |
744 |
638 |
70 |
568 |
||
计量经费 |
1,243 |
917 |
326 |
/ |
326 |
||
认证认可经费 |
76 |
76 |
/ |
/ |
/ |
||
科研专项经费 |
70 |
10 |
60 |
/ |
60 |
||
市场秩序维护与监管经费 |
春雷行动经费 |
2,730 |
/ |
2,730 |
570 |
2,160 |
|
市场主体监管及商事制度改革试点 经费 |
1,140 |
/ |
1,140 |
145 |
995 |
||
市场综合监管业务经费 |
信息化建设经费 |
790 |
790 |
/ |
/ |
/ |
|
食品安全示范县 经费 |
1,350 |
/ |
1,350 |
800 |
550 |
||
信用监管工作经费 |
1,470 |
/ |
1,470 |
360 |
1,110 |
||
脱贫攻坚经费 |
710 |
/ |
710 |
545 |
165 |
||
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经费 |
4,000 |
/ |
4,000 |
994 |
3,006 |
||
合计 |
25,771 |
8,771 |
17,000 |
3,643 |
13,357 |
||
第二批 |
暴雨受灾地区市场监管及能力提升应急经费 |
受灾地区市场监管局应急经费 |
250 |
/ |
250 |
110 |
140 |
受灾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应急保障能力提升经费 |
90 |
/ |
90 |
/ |
90 |
||
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监管应急保障经费 |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经费 |
190 |
/ |
190 |
70 |
120 |
|
疫情防控及监管能力提升应急保障经费 |
500 |
230 |
270 |
105 |
165 |
||
“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办案补助经费 |
90 |
/ |
90 |
35 |
55 |
||
白酒品质提升抽检经费 |
80 |
/ |
80 |
30 |
50 |
||
合计 |
1,200 |
230 |
970 |
350 |
620 |
||
省政府批准单独下达 |
四川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设资金 |
449 |
449 |
/ |
/ |
/ |
|
总计 |
27,420 |
9,450 |
17,970 |
3,993 |
13,977 |
4.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自评自查情况,2020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共使用23083.67万元,预算执行率84.19%,其中:省本级8949.7万元,预算执行率94.71%;市州级14133.97万元,预算执行率78.65%。专项资金结余4336.33万元,资金结存率15.81%,其中,资金结转4207.13万元,财政年末收回政府采购节约资金129.2万元。各市州及省属单位详细执行情况如表3所示。
表3 2020年四川省级财政市场监管
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表
单位名称 |
预算安排金额 (万元) |
实际执行金额(万元) |
预算执行率 (%) |
省市场监管局 |
449 |
276.00 |
61.47% |
省市场局信息中心 |
790 |
462.90 |
58.59% |
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
2,949 |
2,948.80 |
99.99% |
省质检院 |
2,977 |
2,977.00 |
100.00% |
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 |
45 |
45.00 |
100.00% |
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50 |
50.00 |
100.00% |
省审评中心 |
135 |
135.00 |
100.00% |
省级各单位 |
2,055 |
2,055.00 |
100.00% |
成都市 |
1,346 |
734.11 |
54.54% |
自贡市 |
854 |
734.87 |
86.05% |
攀枝花市 |
599 |
483.25 |
80.68% |
泸州市 |
826 |
521.15 |
63.09% |
德阳市 |
1,036 |
713.28 |
68.85% |
绵阳市 |
1,239 |
1,113.46 |
89.87% |
广元市 |
907 |
727.99 |
80.26% |
遂宁市 |
541 |
541 |
100.00% |
内江市 |
680 |
605.80 |
89.09% |
乐山市 |
821 |
686.00 |
83.56% |
南充市 |
1,061 |
908.16 |
85.59% |
宜宾市 |
851 |
851.00 |
100.00% |
广安市 |
853 |
624.56 |
73.22% |
达州市 |
840 |
826.70 |
98.42% |
资阳市 |
487 |
487.00 |
100.00% |
眉山市 |
591 |
437.91 |
74.10% |
巴中市 |
914 |
914.00 |
100.00% |
雅安市 |
698 |
374.99 |
53.72% |
阿坝州 |
870 |
321.06 |
36.90% |
甘孜州 |
1,176 |
1,032.00 |
87.76% |
凉山州 |
780 |
495.68 |
63.55% |
合计 |
27,420 |
23,083.67 |
84.19% |
为确保自评工作扎实有效,我局在组织单位全面自评基础上,采取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叉互评等方式,对2020年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自评。根据评价情况,项目实施单位均能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支付标准、支付进度和支付依据合法合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使用的整体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较高。但是,部分市州存在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行﹝2019﹞74号),制定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市监办﹝2020﹞97号),对专项资金的下达、使用和监管进行严格管理,有效规范了专项资金使用全过程。就自评情况看,总体而言,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能够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使用资金,会计核算规范、账务处理及时。同时,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本项目实施单位包括本局相关处室、局直属单位以及21个市(州)及其所属区(市)县市场监管局及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组织架构庞大,加之我局为2018年新组建单位,“人多力量不大”的问题亟待解决。
为此,专项资金管理实行项目责任制,各处室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结合项目的实施内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各单位自评情况及相关资料汇总,各市、县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分工及责任明确,项目组织实施整体有序、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从资金层面看,本项目市场监督管理资金涉及省、市、县三级监管机构,项目实施涵盖了质量与安全监管、市场秩序维护与监管、市场综合监管、受灾地区市场监管及能力提升应急保障、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监管应急保障、“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办案补助、白酒品质提升抽检等诸多内容。项目执行过程中,通过逐级压实责任,有力保障了我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其次,从责任分工和监管能力看,我局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从工作全局出发,完善工作规章制定、推进队伍整体监管能力建设,确保在疫情因素影响下,稳步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开展。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具体负责标准制定(修订)、组织开展全省质量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和工业产品等质量监控监督抽查任务和风险监测抽检任务,并对全省抽检业务进行指导等;市州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强化本级市场监督管理,承担辖区内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任务及市场监管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案件办理等任务;区(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夯实市场监督管理网底建设,通过合理布局基层监管派出机构,做到监管全覆盖。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我局自查自评情况,该项目执行中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项目管理制度,未发现违反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况。同时,项目资金核算使用管理规范,项目执行结果与预期目标基本一致。
(三)项目监管情况。
2020年,我局基于本项目开展,聚焦“225战略”,聚焦疫情防控重点任务,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市场监督管理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管,确保全省市场监管工作实现预期效果。具体情况如下。
1.全面推进自身建设,提升干部队伍业务素质。一方面,狠抓巡视整改落实,我局本年启动并全面实施内部巡察,组建3个巡察组,并对省局9个处室(直属单位)和省药监局4个处室(直属单位、检查分局)开展了首轮巡察,有力督促相关人员尽职履责。另一方面,调整部门职能,加大培训力度。2020年,我局撤销原直属分局,组建省局综合执法稽查局及全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同时,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全年举办了各类培训班32期、全系统2351人参训,有效提升了人员队伍整体能力,为本项目管理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
2.从市场监管角度全力以赴开展疫情防控。一方面,创新监管模式,加强智慧监管,应急搭建“川冷链”平台,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全链条追溯,科学开展应急处置,严防输入性疫情风险,防止疫情反弹。另一方面,禁止群体性聚餐和禁止野生动物交易。2020年春节期间,取消或延期举办全省较大规模聚餐活动达7万多起、涉及1300多万人次,有效避免了聚集性感染新冠的风险;同时,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野生动物交易信息637条,10件案件入选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从源头上扼制了新冠病毒的传播,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3.深入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一方面,聚焦质量监管,在该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4406人次,检查市场主体3916家(次),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1230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企业670家,罚没退金额165.11万元。另一方面,聚焦价格监管,我局全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667件,有效打击了价格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实施,实现了疫情下保供稳价、保质稳产的目标,切实维护了市场秩序。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积极应对疫情挑战,着力提升全省市场监管能力。通过深化商事制度系列改革,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消费维权,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组织开展“春雷行动”等跨部门跨地区协同监管与综合执法,创建放心舒心消费环境;着力提高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保障能力和食品风险管控水平,圆满完成了各项预期工作目标。项目具体绩效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1)高质量完成补助地方标准任务,筑牢标准基础,加强规范化建设。2020年,我局紧密围绕疫情防控、农业农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多个重点领域社会需要,支持制定《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累计超过119项,高质量完成了地方标准制定目标任务。同时,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骨干企业等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信息技术、大数据、工业应用参考架构等127项国家标准,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项目奖2项,组织奖1项,我省企事业单位行业“话语权”显著增强。
(2)圆满完成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及验收工作。2020年,我局坚持创新引领,在开展第一批示范县跟踪评估的同时,积极推进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全年共完成第二批27个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创建、验收和命名工作。同时,严把质量关,将5个县暂缓通过第二批验收,并将其纳入第三批验收范畴。通过组织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有力促进了地方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食品安全。
(3)顺利完成食品抽检检测任务。2020年,我局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完成省级食品抽检检测任务28000批次,实现了对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全覆盖抽检检测,并完成包括包装饮用水、淀粉及淀粉制品、茶叶、蔬菜干制品、特殊食品、不合格食品跟踪、“成德眉资”同城化评价性抽检、固体饮料、压片糖果和代用茶等在内的24个专项抽检,目标完成率为100%。
(4)超额完成定量、过度包装监督抽查任务。2020年,全年共完成定量、过度包装监督抽查4664批次,目标完成率103.64%。其中,定量包装监督抽查2820批次,主要涉及化肥、油漆、电线电缆、大米、化妆品等多类定量包装商品;过度包装监督抽查1844批次,抽查对象主要涉及白酒、茶叶、小食品等多类企业。
(5)完成工业品、消费品安全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查任务。2020年,全省共完成工业品、消费品安全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查任务共计143000批次,目标完成率100%。其中,完成工业品、消费品安全风险监测3000批次;完成工业品、消费品监督抽查140000批次。主要涉及防疫物资、儿童学生用品、危险化学品、环保产品、农资产品、工业生产资料、建筑与装饰装修材料、日用消费品等与民众生活和工业生产安全息息相关的工业品和消费品。
(6)实现“春雷行动”全省100%覆盖。2020年,我省继续开展“春雷行动”,聚焦“知识产权保护”、“食品经营安全”、“药品安全放心”、“价格减负惠民”四大重点,选取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进行强化执法整治。在“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中,立案查处案件3.9万件、案值4.2亿元、罚没2.6亿元。同时,我省将“春雷行动2020”与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强化防疫物资价格监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同时,保障了新冠疫情下市场秩序稳定有序发展。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1)生产环节抽查合格率高于目标值。2020年,我省工业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生产环节批次合格率约91.7%,高于90%的目标值。攀枝花市、达州市、凉山州等8个市州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生产环节批次合格率均高于95%,其中,阿坝州抽检合格率为100%。总体看来,抽查产品生产环节产品质量稳定,我省工业产品质量总体情况良好。
(2)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省抽检食品28万批次,问题检出率4.5%,完成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1.6万件次,核查处置率100%。
(3)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100%。我局建立规范化的信息发布机制,每周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每月统计并上报各地信息公布情况,每季度汇总分析全省已发布信息并对外公布。同时,全年共发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信息21期、核查处置信息23期,向总局上报91批次局本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公示情况,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各项工作均按时完成,所有项目均在年底前结项,项目实施完成率100%,时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控制项目执行成本,一是按照既定标准设置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成本为50万元/个;二是将地方补助标准成本控制在平均4万元/项。绩效指标中成本指标达标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市场监管总局工作安排,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凝心聚力、迎难而上,圆满完成了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各项数量和质量指标,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益。
1.经济效益
(1)价格监管逐步加强,优化民生环境,挽回经济损失。2020年,我局开展“减负惠民”行动,推动电力、高速公路等资源价格领域降成本政策落地,清理并规范涉企收费,督促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中介、行业协会商会退还违规收费7293万元。此外,持续开展转供电价格清理行动,排查发现涉嫌价格违法885件,处罚56件,经济制裁387万元,责令退还多收电费1.1亿元,实实在在为企业和居民挽回经济损失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了市场经营环境。
(2)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稳定。2020年,我局积极推广“营商通”平台,深化“进四扇门”改革,基本实现行政许可“查一个目录、去一个窗口、登一个网站、录一次数据”;企业开办实现“一日办结”,新登记企业“一网通办”率达95%;推进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其中,泸州在四川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推出“套餐式”注销服务,实现营业执照、相关行政许可证件同步注销,被国务院纳入改革试点推广。上述措施通过优化企业办事流程降低了企业办理相关业务的成本,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3)市场主体增加,助力全省经济发展。截止2020年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695万户、同比增长13.3%、总量上升1位至全国第6。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24.5万户、同比增长23.6%、增速居全国第5。市场主体数量的增加,既是市场主体“用脚投票”,对我省既有经营环境和发展前景的认可,也有利于促进市场更加充分地竞争,保障经济持续发展。
2.社会效益
2020年,我省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市场秩序总体良好,食品监管水平和基层监管队伍监督执法能力稳步提升,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市场秩序规范方面。本项目通过反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公平竞争审查以及价格监管与质量监管等,有效减少了不正常市场竞争关系,通过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了社会经济秩序安定有序。
(2)食品监管水平方面。全年抽检食品28万批次,问题检出率4.5%,完成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1.6万件次,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核查处置和信息发布机制倒逼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对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安全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此外,通过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消费提示和科普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科学合理消费,满足并有效提升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基层监管队伍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方面。本项目实施有力带动了监管队伍执法监管能力提升。例如,“铁拳”、“蓝天”等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办理专利行政案件5558件,同比增长59.4%;持续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建设,为市场监管部门精准执法、科学监管和风险预警提供了有效载体,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中获得满分的好成绩。
(4)公平公正方面。2020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安排覆盖全省,分配、执行程序公平公正,不存在针对特定服务对象人为设置障碍的情况。通过食品安全监管、工业品质量与安全监管、市场秩序维护和综合监管等业务的开展,为社会提供了良好的非排他性公共产品和服务,符合社会公平公正原则。
3.生态效益
(1)助力大气污染防治,减少资源消耗。全省对96.1%的加油站销售油品进行抽检,督促抽检含不合格产品的属地局加以整改,在完成三年抽查加油站覆盖率超过95%的“蓝天保卫战”任务要求的同时,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优美环境的需要。
(2)促进生态平衡,修复水域环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20年,“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全面开展,有力遏制了长江野生渔业资源枯竭和长江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长江生态环境的修复,对水域治理及生态平衡具有积极作用。
4.可持续效益
(1)人民生命财产健康安全得到持续保障。本项目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证后监管等市场监管工作不但有力保障了当前人民生命财产健康安全,而且通过维护良好的生产和经营秩序,为人民生命财产健康安全持续保障提供了有力支撑。例如,2020年我局组织调配全省纤维检验机构力量,开展凉山州、川南地区等地区干茧公证检验、监督检查,全年共完成干茧公证检验5000吨。上述工作对建立公正检验交易结算制度,维护茧农、消费者和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桑蚕丝绸产业的良性发展起到了良好推进作用,也对下一步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也起到了积极助推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可持续效益。
(2)技术支撑能力和检验检测水平稳步提升。2020年,我局高质量完成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在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承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本级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的52家食品检验机构中,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综合考核排名第一、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排名第三。这是我局近年来技术支撑能力和检验检测水平提升的集中体现。此外,我局检测机构2020年获批准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发明专利2项,均已授权;取得餐饮智慧监管平台v1.0等软件著作权共8项。上述成果为行业质量风险防控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也为食品安全标准和补充检验方法的制修订提供了依据,有力提升了科学监管和精准识别防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能力,为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5.受益对象满意度
2020年,我省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达77.58分,高于70分的目标值。我局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并采取多种手段回应民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例如,达州市投入1.2亿打造“智慧菜市”,绵阳市建成智慧农贸市场追溯管理系统,上述举措采取“互联网 ”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不仅提升了监管水平,也较好提高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此外,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学校食品安全问题,我局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2020年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相较上年度提高2.3个百分点,受到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基于上述自评结果,2020年四川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合理,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实施对加强疫情下我省市场秩序维护与监管、保障产品质量与生产安全、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市场综合监管业务及应急处置能力、推进脱贫攻坚等均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力和受益对象满意率。
同时,自评也发现部分部门及地区存在绩效管理工作不扎实、预算执行滞后、相关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通过对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绩效和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最终自评得分为97.94分,得分具体情况如表4所示(得分依据详见附件)。
表42020年四川省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项目决策 (24分) |
项目依据(8分) |
依据充分性(必要性) |
8 |
8 |
绩效目标(16分) |
明确性 |
8 |
6.4 |
|
合理性 |
8 |
8 |
||
项目实施 (24分) |
资金管理(8分) |
资金分配科学性 |
8 |
8 |
过程控制(16分) |
财务管理规范 |
8 |
8 |
|
业务管理规范性 |
8 |
8 |
||
项目绩效(47分) |
完成数量(15分) |
补助地方标准制定数量 |
2 |
2 |
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情况 |
2 |
2 |
||
食品抽检检测批次 |
3 |
3 |
||
定量、过度包装监督抽查批次 |
2 |
2 |
||
完成工业品、消费品安全风险监测批次 |
2 |
2 |
||
完成工业品、消费品监督抽查批次 |
2 |
2 |
||
“春雷行动”全省覆盖率 |
2 |
2 |
||
完成质量(6分) |
生产环节抽查合格率 |
2 |
2 |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 |
2 |
2 |
||
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 |
2 |
2 |
||
完成时效(5分) |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
2 |
2 |
|
预算执行率 |
3 |
2.54 |
||
完成成本指标 (4分) |
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成本 |
2 |
2 |
|
地方补助标准 |
2 |
2 |
||
社会效益 (6分) |
系统性、区域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
2 |
2 |
|
基层监管队伍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 |
2 |
2 |
||
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
2 |
2 |
||
可持续影响力 (6分) |
通过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证后监管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健康安全 |
3 |
3 |
|
技术支撑能力和检验检测水平持续提高 |
3 |
3 |
||
公平公正(5分) |
特定群体享受项目政策的非排他性 |
5 |
5 |
|
满意度 (5分) |
受益对象满意度(5分) |
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总体满意度 |
5 |
5 |
总计 |
100 |
97.94 |
(二)存在的问题。
1.全面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加强。我局在组织自评过程中发现,诸多市州自评报告撰写不规范、不细致、不认真,存在目标设置无属性单位、报告内容反映不完整等问题。同时,报告往往仅对2020年专项资金涉及的产出指标进行了机械罗列,对专项资金使用后产生的效果反应甚少,且对本单位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也往往一笔带过。上述情况反映出部分单位在思想上对专项资金全面绩效管理认识仍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通过项目绩效管理发现、总结并改进自身问题的意识和水平不高,不利于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的高效使用和绩效提升。
2.部分单位省级预算资金下达不及时。根据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情况,多数市州财政部门专项资金预算下达较晚,导致资金留滞在市本级无法及时分配,造成较多区县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滞后,影响了专项经费综合效益的充分发挥,也增加了预期绩效目标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
3.个别单位相关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一方面,个别单位财务人员数量少、经验欠缺、工作量大,而内部控制制度、预算绩效管理以及新的政府会计核算制度对财务人员要求更高,导致个别财务人员常处于疲于应付状态,相关工作无法真正落实到位。另一方面,部分基层执法队伍人员力量不足,适应新监管形势的能力仍然较差,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4.绩效目标与各级财政能力配置匹配度可进一步考察优化。由于部分市州、区县财政资源有限,加之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与本项目相关的配套设施往往不在资金支持范围内,导致许多本应执行的项目无法落地,增加了资金执行率偏低、绩效产出较差的风险。
(三)相关建议。
1.进一步强化全面绩效管理意识,提升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对自评中发现的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各业务处室、省属单位及地方项目实施单位的培训和监管力度。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思想意识不到位、绩效管理工作不重视、随便应付差事等问题,将责令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和反思,并考虑进一步提升绩效自评在单位考评中的占比,引导各单位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全面绩效管理意识,及时发现、总结并积极解决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2.同级财政部门,及时下达省级预算资金。针对预算下达不及时的问题,建议商各级财政部门,在遵守基本预算制度和程序基础上,优化预算下达审批程序,确保各市州及时将省级财政资金下达到区(市)县;此外,建议各部门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下级单位资金需求,提前制定并及时下发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确保资金及时下发,保证各级市场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综合效益得以充分发挥。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绩效管理水平。针对人员业务能力需提升方面问题,建议加强对绩效管理岗位人员和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同时,建议将人员业务培训范围扩展延伸至区县人员,以避免出现层级培训悬空断层等情况发生,切实提升各区县市场监管工作水平。此外,希望财政厅加大对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实际操作方法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升全省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4.适当调整资金倾斜力度,扩大资金支持范围。针对绩效目标与相关资源配置匹配度不足的问题,建议适当调整资金倾斜力度,在“总盘子”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资金分配和使用范围,进一步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进而发挥更大的社会综合效益。
附件3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商品质量抽检经费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0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选取外部机构对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服装纺织类、儿童学生用品、农资产品、成油品等工业及消费产品和棉花等纤维产品质量进行省级监督抽查、安全风险监测及证后监管。
通过项目实施,生产和销售环节商品质量得以有效加强,对保障消费者权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我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质监处”)负责项目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1.资金下达及到位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级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行[2020]18号),预算安排经复下达2020年度质量安全监管-商品质量抽检经费项目资金800万元。截止2020年底,该项目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20年底,抽检经费实际支出790.58万元,预算执行率98.82%,财政收回政府采购节约资金9.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用于支付业务委托费786万元。一是支付工业品、消费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514批次)费用。其中,支付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7万元,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23万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47万元。二是支付工业品、消费品监督抽查任务(3,672批次)费用。其中,支付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元,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100万元,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元,广州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29万元,华测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0万元,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80万元。
(2)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8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2020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制造2025》《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四川产业结构、产品实际以及消费者诉求,设立两大总体目标:一是组织专家切实开展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证后监管、不合格后处理等工作,重点对象覆盖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以及用户、消费者或有关部门质量问题反映较多的产品等;二是对棉花等纤维品开展专项质量监督检查和监测,督促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管控,保障消费者权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1〕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自评工作,在收集、汇总和分析项目绩效自评表和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基础上,完成本次抽检经费绩效总体自评工作。
(二)评价方法
我局本着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的原则,根据项目特点和评价工作的要求,采用全面评价、案卷研究、项目负责处室自评及现场复核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同时,综合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大方面对抽检经费使用绩效进行综合评价。
(三)评价指标
依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1〕6号)文件规定,按照2021年省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采取定性和定量指标结合的方式,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绩效三个维度,设置3个一级指标,项目依据、绩效目标、资金管理、过程控制、完成数量、完成质量、完成时效、完成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力、公平公正性和满意度14个二级指标,以及27个三级指标。
二、综合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根据相关资料汇总及评价结果,我局2020年度商品质量抽检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及资金管理使用等相关制度完善,充分切实地保障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强化了辖区内商品的安全监管,较好引领了域内工业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在维护民众商品质量安全、合法权益等方面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力和满意度良好。
依据绩效评价自评指标体系,我局2020年度商品质量抽检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6.36分(见附件1-1),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1-2。
三、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依据
一是本项目立足新冠疫情防控需要,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具有现实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新冠肺炎疫情下,口罩需求增加,该项目通过对非医用口罩进行风险监测,可为消费者提前排查劣质口罩。同时,通过对消费品及工业品的科学抽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动质量提升”“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等决策部署,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等社会发展目标保驾护航。
二是项目与质量监督处职能相符。质量监督处主要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省开展重点行业、区域的消费品、工业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该项目与该部门职能相符,与《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川委厅〔2018〕112号)相符。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完整、合理,指标设置涵盖了总体目标,项目绩效目标预期值与实际需求之间的吻合度高。但是,存在个别指标设置不明确的情况。例如,质量指标的三级指标为:“控制好抽(购)样、检验等工作质量”,指标值设置为:“满足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证后监管、不合格后处理、监督检查等相关规定”。该指标细化程度不够,指标值可量化衡量度较低,指标设置明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管理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我局严格按照部门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程序,完成了政府采购的相关工作,以及“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强化管理、保证效益”等原则,严格规范抽检经费的使用和监控,资金管理情况良好。
2.项目过程控制情况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川委厅〔2018〕1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权威性和规范性,明确和强调任务承担机构的权利和义务,我局质监处分别制定了《四川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统一文书(暂行)》(川市监办〔2020〕8号)和《四川省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任务承担机构工作规范(试行)》,以更好地加强项目过程控制。
同时,在项目前期,我局基于《2020年四川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四川省2020年产品质量升级监督抽查方案》,以政府采购的方式落实监督抽查、风险检测等任务,并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筛选确定检测机构,确保任务落实质量。在项目中期,我局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对技术机构抽检监测工作实施过程的监控,针对监督抽查和风险检测工作,一是分别制定印发了《2020年度车用汽油、复混肥料等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政府采购第一批)》(川市监办〔2020〕42号)、《2020年度防爆电器等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第二批)》(川市监办〔2020〕57号)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电热饭盒、魔法水精灵等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通知》(川市监办函〔2020〕114号)等规范性要求,督促任务承担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工作;二是由于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国家加大了对非医用口罩质量的监管,非医用口罩质量稳定,产量饱和,生产企业逐渐减少,无法完成抽检任务,特别是去年7月随着新冠疫情的好转,根据省领导批示,在加强新冠疫情防控的同时,要逐步恢复经济,为促进地摊经济健康发展和落实对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的部署,经研究,根据《2020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服务政府采购合同》《2020年产品质量风险监测服务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在不超过项目(包)限价的前提下,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的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任务。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发布《关于调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省级监督抽查计划(第二批)。在保证不超过项目(包)限价的前提下,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绩效目标任务的批次做了调整。在项目后期,我局以质量评价形式对任务承担机构工作进行履约验收,并按规定对监督检测结果进行通报,发布《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产品质量升级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川市监办函〔2021〕149号),对任务单位保质保量完成抽检工作形成有力督促。
(三)项目产出情况
1.数量指标
全面完成工业品、消费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2020年,我局进行工业品、消费品安全风险监测432批次,目标完成率100%。其中,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魔法水精灵产品24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95.8%;臭屁包产品10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100%;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监测口罩产品214批次,总体不合格率85.05%;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监测卡通迷你暖手宝产品60批次,问题检出率100%;电热饭盒产品80批次,问题检出率22.5%;即热式便携饮水机(杯)产品60批次,问题检出率16.67%;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测地摊玩具产品66批次,问题检出率63.63%。
全面完成工业品、消费品监督抽查工作。2020年,我局进行工业品、消费品安全监督抽查3672批次,目标完成率100%。其中,抽检消费品3362批次,包括西服大衣、游泳衣帽等服装产品,电热暖水袋、插头插座、风扇等电器附件产品,学生文具、玩具、童鞋等儿童用品,以及车用柴油、汽油等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抽检工业品310批次,包括橡皮绝缘电缆等输变电设备及产品、防爆电气等工业生产资料、复混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和车用尿素等化工产品。
2.质量指标
抽(购)样、检验等工作质量控制情况良好。2020年,我局委托的各承检机构的抽检工作均符合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证后监管、不合格后处理、监督检查等相关规定。抽检工作为我省疫情防控非医用口罩、车用汽柴油等产品质量监管提供有力支撑,对强化各商品质量监管、提高产品质量水平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3.时效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各承检机构所承担的工业品、消费品监督检查及风险检测各项任务均按时完成,时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4.成本指标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收费标准及总局招标价对商品监督检查及风险检测实施政府采购,各项任务均按进度和采购合同价格执行,不存在超支和滥用现象,财政资金计划工作量完成度100%以上。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2020年,我局积极开展商品监督检测和风险检测工作,保障了工业产品相关产业经济的有序运行,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一是坚持放宽准入与规范监管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全省30家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电线电缆获证企业开展证后监督检查,对不合格工业品的排查,维护了市场的稳定,同时也促进了产业的加速升级。二是聚焦钢材从生产到服务的产业链协同,强化全环节质量监管,与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开展了含钒高强度抗震钢筋市场供应及钢材产品质量监管,构建了有效循环、科学畅通、高质量运行的现代钢铁流通机制,促进钒钛钢铁行业调整升级、转型发展。
2.社会效益
保障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0年,我局通过组织开展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童鞋、玩具、学生文具、校服等产品省级监督抽查近3000余批次,及时向社会发布抽查结果公告和消费警示信息,确保了学生用品的质量安全,为儿童提供了安全、良好的学习及生活环境;此外,我局统筹全省开展监督抽查产品,全省各级抽查平均批次不合格率约10.3%。通过跟踪抽查,发现连续抽查不合格企业共46家,其中7家企业连续三年不合格。抽查发现1500条不合格信息均已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通过多批次的质量检测,不但保证了商品的质量安全,而且优化了营商环境,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
科学助力大气污染防治,减少资源消耗。我局切实开展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质量抽检覆盖全省96.1%的加油站,顺利完成三年抽查加油站覆盖率超过95%的“蓝天保卫战”任务。同时,通过督促抽检不合格属地局加强整改,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油品质量,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优美环境的需要。
4.可持续影响
开展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助力地方长远发展。我局组织调配全省纤维检验机构力量,开展凉山州、川南地区等地区干茧公证检验、监督检查,全年共完成干茧公证检验5000吨。上述工作对建立公正检验交易结算制度,维护茧农、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桑蚕丝绸产业的良性发展起到了良好推进作用,对下一步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也起到了积极助推的作用。
加强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及证后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健康安全。我局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并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一是组织技术专家排查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车载罐体生产企业366家,并排查整改质量安全隐患319起;二是检查电线电缆和防爆电气生产企业137家、销售企业1033家,并及时责令66家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生产经营企业整改到位。此外,对全省30家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电线电缆获证企业开展了证后监督检查。上述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的同时,对促进相关行业转型升级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5.满意度指标
2020年,我局认真对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异议申请,在接收并汇总书面异议申请后,我局委托省市监局风评中心,安排复检84批次,经复检或调查变更初检结论39份,整体被抽查对象提出异议受理后复检更改结论率为1.06%(39/3672),满意度较高。其中,异议申请较为突出的产品包括复混肥料、车用柴油、车用汽油、非医用口罩、儿童台灯等。
五、存在主要问题
1.绩效目标设置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通过自评发现,本项目部分目标设置明确度不高,指标值细化量化和可操作程度不足。例如,质量指标的二级指标设置为:“控制好抽(购)样、检验等工作质量”,不够清晰,操作性不强;指标值设置为:“满足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证后监管、不合格后处理、监督检查等相关规定”,难以量化。
2.项目任务方案制定科学性需进一步提高
在自评过程中发现,由于检测需求和环境的变动,个别风险检测项目申请方案“拟风险检测批次”与“实际风险检测批次”差异较大,如:《2020年度臭屁包风险监测项目申报方案》中拟监测产品50批次,而根据《2020年臭屁包机械和物理性能、重金属风险监测分析报告》,实际监测10批次,项目申报方案任务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相关措施建议
1.进一步提升全过程绩效管理力度和水平
针对目标设置不清晰,指标值量化、细化不够等问题,建议聘请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加强绩效目标的事前评价工作,并加强对相关人员全过程绩效管理的培训,切实提升绩效目标设置的规范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2.进一步加强任务方案设计科学性
针对个别风险检测项目方案数与实际执行数不同的问题,建议强化计划任务制定的论证工作,切实依据社会需求和检测能力,综合考虑各项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计划任务数,确保计划任务制定的合理性和严谨性。同时,加强对外部检测机构的监督,确保计划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1-1.商品质量抽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1-2.商品质量抽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细则)
附件1-1
商品质量抽查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项目决策(20分) |
项目依据 (8分) |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 |
4 |
4 |
项目现实需求明确性 |
4 |
4 |
||
绩效目标 (12分) |
完整性 |
4 |
4 |
|
明确性 |
4 |
3 |
||
合理性 |
4 |
4 |
||
项目实施(28分) |
资金管理 (4分) |
资金分配科学性 |
4 |
4 |
过程控制 (24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度 |
4 |
4 |
|
会计核算规范程度 |
4 |
4 |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度 |
4 |
4 |
||
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 |
4 |
4 |
||
项目执行管理、控制力度 |
4 |
4 |
||
项目实施合规性 |
4 |
4 |
||
项目绩效(52分) |
完成数量 (10分) |
工业品、消费品风险监测完成批次 |
5 |
5 |
工业品、消费品监督抽查完成批次 |
5 |
5 |
||
完成质量 (6分) |
承检机构方案执行率 |
3 |
1.8 |
|
省级抽查复检结果更改率 |
3 |
2.4 |
||
完成时效 (6分) |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 |
4 |
3.16 |
|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
2 |
2 |
||
完成成本指标 (4分) |
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查成本控制率 |
4 |
4 |
|
经济效益 (4分) |
工业品相关产业经济有序运行 |
4 |
4 |
|
社会效益 (4分) |
系统性、区域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次数 |
4 |
4 |
|
生态效益 (3分) |
资源消耗、生态环境冲击减少程度 |
3 |
3 |
|
可持续 影响力 (6分) |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健康安全 |
2 |
2 |
|
提升棉花等纤维品质量 |
2 |
2 |
||
提升市场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
2 |
2 |
||
公平公正 (5分) |
被抽检产品及企业的非排他性 |
5 |
5 |
|
满意度 (4分) |
抽检对象异议提出率 |
4 |
4 |
|
合计 |
100 |
96.36 |
附件1-2
商品质量抽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细则)
分值权重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目标值 |
评分方法 |
评价标准 |
评分依据 |
|
方法归类 |
计算公式 |
|||||||||
4% |
项目决策(20分) |
项目依据 |
项目立项依据 |
4 |
考察项目设定依据是否充分。 |
符合 |
分级 |
全部满足则得满分,存在1处不符合,扣除20%权重分;存在2处不符合,扣除40%权重分;存在3处不符合,扣除70%权重分;全部不符合则不得分。 |
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项目实施内容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的职能是否符合。 |
项目申请资料、审批文件等相关文件 |
4% |
项目现实需求 |
4 |
考察项目是否满足现实需求。 |
满足 |
是否 |
全部满足则得满分,不满足则不得分。 |
是否满足现实需求及经济发展需要 |
项目申请资料、审批文件及相关政策性文件 |
||
4% |
绩效目标 |
完整性 |
4 |
查看目标设置是否完全涵盖总体目标。 |
完整 |
分级 |
全部满足则得满分,存在1处不明确,扣除20%权重分;存在2处不明确,扣除40%权重分;存在3处及以上不明确,扣除70%权重分,全部不明确则不得分。 |
项目目标是否有概括性、相对宏观的文字描述;目标设置是否完全涵盖总体目标。 |
绩效目标申报表等 |
|
4% |
明确性 |
4 |
重点查看项目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效益等是否明确。 |
明确 |
分级 |
全部满足则得满分,存在1处不明确,扣除20%权重分;存在2处不明确,扣除40%权重分;存在3处及以上不明确,扣除70%权重分,全部不明确则不得分。 |
①项目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效益等明确,得满分;②上述指标缺1项,分值×0.8;③上述指标缺2项,分值×0.6;④上述指标缺3项,分值×0.3;⑤不满足①条件。得0分。 |
绩效目标申报表等 |
||
4% |
合理性 |
4 |
反映项目绩效目标预期值与实际需求之间的吻合度。 |
合理 |
分级 |
全部满足则得满分,存在1处不合理,扣除20%权重分;存在2处不合理,扣除40%权重分;存在3处及以上不合理,扣除70%权重分,全部不合理则不得分 |
①项目绩效目标预期值与实际需求之间的吻合度合理的得满分;②上述指标1处不合理,分值×0.8;③上述指标2处不合理,分值×0.6;④上述指标3处不合理,分值×0.3;⑤不满足①条件,得0分。 |
绩效目标申报表等 |
||
4% |
项目实施(28分) |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科学性 |
4 |
考察资金分配管理是否科学合理。 |
分配科学合理 |
分级 |
全部满足则得满分,1处存在问题,扣除20%权重分;2处存在问题,扣除40%权重分;3处存在问题,扣除70%权重分,全部不科学则不得分。 |
资金分配管理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是否体现突出重点或公平性,符合财政资金改革方向。资金分配的时效、方式、结构趋于最优化选择。 |
资金拨付文件 |
4% |
过程控制 |
财务管理制度 |
4 |
反映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制度 |
分级 |
全部满足则得满分,1处存在问题,扣除20%权重分;2处存在问题,扣除40%权重分;3处存在问题,扣除70%权重分,无相关制度则不得分。 |
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是否健全完善。 |
单位财务管理等制度 |
|
4% |
会计核算规范程度 |
4 |
考察会计核算方式是否规范。 |
管理 |
分级评分法 |
全部满足则得满分,1处存在问题,扣除20%权重分;2处存在问题,扣除40%权重分;3处存在问题,扣除70%权重分,4处存在问题则不得分。 |
会计核算方式及过程是否规范。 |
单位财务相关凭证 |
||
4% |
项目管理制度 |
4 |
反映项目实施整体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制度 |
分级评分法 |
全部满足则得满分,1处存在问题,扣除20%权重分;2处存在问题,扣除40%权重分;3处存在问题,扣除70%权重分,无相关制度则不得分。 |
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包括项目相关程序的制定,采购及公示流程等的制度的完善程度。 |
项目管理制度、采购质量管理等制度 |
||
4% |
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 |
4 |
反映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可行。 |
方案 |
分级 |
全部满足则得满分,1处存在问题,扣除20%权重分;2处存在问题,扣除40%权重分;3处存在问题,扣除70%权重分,4处存在问题则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可行,实施进度及相关人员安排等是否合理。 |
项目实施方案、事前评估报告等 |
||
4% |
项目执行管理、控制力度 |
4 |
考察项目相关制度、方案的执行效度。 |
执行 |
分级 |
全部满足则得满分,1处存在问题,扣除20%权重分;2处存在问题,扣除40%权重分;3处存在问题,扣除70%权重分,4处存在问题则不得分。 |
项目部门及相关人员是否严格执行采购和公示等制度,是否有进行成本、风险控制及质量管理等。 |
事中监控及其他相关资料 |
||
4% |
项目实施合规性 |
4 |
考察项目实施单位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符合 |
是否 |
项目实施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则得满分;存在1处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则不得分。 |
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项目相关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 |
项目合同及相关手续资料 |
||
5% |
项目绩效(52分) |
完成数量(10分) |
工业品、消费品风险监测完成批次 |
5 |
考察项目实际完成数量与目标数量之间的差异情况。 |
≥180批次 |
比率 |
指标值=项目实际产出/项目计划产出×100% |
指标得分=指标值*指标分值,指标值低于80%则该指标不得分。 |
自评报告等资料 |
5% |
工业品、消费品监督抽查完成批次 |
5 |
≥1800批次 |
比率 |
||||||
3% |
完成质量(6分) |
承检机构方案 |
3 |
考察承检机构申报方案完成程度。 |
% |
比率 |
所有承检机构均按项目申报方案执行或超额执行,则得满分;1家承检机构未完全执行,则扣除20%权重分;2家承检机构未完全执行,则扣除40%权重分;3家承检机构未完全执行,则扣除70%权重分;4家及以上承检机构未完全执行,则不得分。 |
①所有承检机构均按项目申报方案执行或超额执行,则得满分;②1家承检机构未完全执行,分值×0.8;③2家承检机构未完全执行,分值×0.6;④3家承检机构未完全执行,分值×0.3;⑤4家及以上承检机构未完全执行。 |
自评报告等、工作总结相关资料 |
|
3% |
省级抽查复检结果更改率 |
3 |
考察被抽查对象提出异议后原结论更改的比例。 |
% |
比率 |
指标得分=(1-(实际更改率-1%))*指标分值 |
指标得分=(1-(实际更改率-1%))*指标分值,实际更改率高于5%则不得分。 |
|||
4% |
完成时效(6分) |
项目资金预算 |
4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否符合预期目标。 |
100% |
比率 |
指标得分=实际预算执行/计划预算执行×80%*指标分值 |
指标得分=指标值*指标分值,指标值低于80%则该指标不得分。 |
自评报告等资料 |
|
2% |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
2 |
考察项目完成及时性是否符合预期目标。 |
100% |
是否 |
全部满足则得满分,不满足则不得分。 |
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则得满分;未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则不得分。 |
|||
4% |
完成成本指标 |
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查成本控制率 |
4 |
考察项目实施成本控制情况。 |
100% |
比率 |
指标得分=实际成本控制/计划面本控制×100%*指标分值 |
指标得分=指标值*指标分值,指标值低于80%则该指标不得分 |
自评报告等资料 |
|
4% |
经济效益 |
工业品相关产业经济有序运行 |
4 |
考察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维护情况 |
有序 |
是否 |
全部满足则得满分,不满足则不得分 |
①项目绩效目标预期值与完成情况相符得满分;②不满足①条件,得0分。 |
自评报告、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4% |
社会效益(4分) |
系统性、区域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
4 |
考察重大质量安全保护情况 |
0次 |
是否 |
全部满足则得满分,不满足则不得分 |
辖区内系统安全事故发生次数为零,则得满分;不为零则不得分。 |
自评报告、年度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3% |
生态效益 |
资源消耗、生态环境冲击减少程度 |
3 |
考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
减少 |
是否 |
全部满足则得满分,不满足则不得分 |
①项目绩效目标预期值与完成情况相符得满分;②不满足①条件。得0分。 |
自评报告、工作总结等资料 |
|
2% |
项目绩效(52分) |
可持续影响力 |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健康安全 |
2 |
评价监管政策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的有效性。 |
长期 |
是否 |
全部满足则得满分,不满足则不得分 |
①项目绩效目标预期值与完成情况相符得满分;②不满足①条件,得0分。 |
自评报告、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2% |
提升棉花等纤维品质量 |
2 |
评价质量监管对提升棉花等纤维品质量的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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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升市场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 |
2 |
评价监管政策对市场公平规范的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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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平公正(5分) |
被抽检产品及企业的非排他性 |
5 |
考察项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 |
公平 |
是否 |
是得满分,否不得分 |
项目在抽查过程中是否做到客观公正,抽查标准和制度构建是否完善,是否具有明显有失公允的情况。 |
资金分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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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满意度(4分) |
抽检对象异议 |
4 |
考察公众对抽检情况的满意度。 |
<5% |
满意值 |
异议提出率<5%,则得满分;反之则不得分。 |
异议提出率<5%,则得满分;反之则不得分。 |
工作总结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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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1、评分方法归为六类:
(1)是否评分法:用于合规性等正反判断指标,正向满分,反向0分。
(2)分级评分法:指标评分设置n级权重,指标得分按指标值所处区间的权重计算。
(3)比率分值法:对存在连续性比率的指标,按比率乘以指标分值计算得分。(4)缺(错)项扣分法:按照要求所具备的事项计算,全部具备得满分,缺少一项扣x分。
(5)满意值赋分法:设置一个满意值,指标值达到满意值得满分,未达到不得分或扣分。
(6)按数累加法:若有必要用于加分项指标。
2、预算绩效指标标准:
(1)定性指标标准:根据客观依据判断指标得分,一般采用是否评分法。
(2)定量指标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
国家标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别标准不得与其抵触。
行业标准: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用于特定行业。
地方标准:在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省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可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数据、调研数据等设定绩效标准,可根据四川的实际情况按经济片区分设标准。
申报标准:对新实施的政策项目且相关基础数据匮乏的基础上,各方根据试点探索商定绩效标准,并在以后年度动态修订完善。
3、单项得数=分值*单项得分比例(计算公式中对应数值)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全省业务专网租赁服务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解决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级业务专网标准不统一、维护责任不明确、互联互通难等问题,确保商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省局对全省业务专网进行整合优化,目前已将各市(州)局、区县局/所等分支机构的专线电路统一,纳入全省专网统一规划和实施,己形成了一个遍布全省各市(州)、区县各级单位及分支机构高速度的、具有长远效益的、覆盖省、市、县、所的分层分级专网。为保障全省系统业务政务应用的持续稳定开展,此次服务将继续提高全省业务专网的通信服务能力,提供全省业务专网运维保障服务。
(二)项目实施情况
互联网专线:
提供省局管理中心(玉沙路办公区)互联网专线电路带宽为200m,省局主办公区互联网专线电路带宽为190m,各市(州)局的互联网电路带宽为50m。
mstp专线:
1.省局数据中心(西信)到各市(州)局的专线电路承载在运营商省级mstp传输骨干网上,统一在省上汇聚,提供的带宽为30mbps。
2.市(州)局数据中心节点作为该市(州)专网的核心节点,汇聚下辖各区县局/所的数据。
3.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四川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成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重大技术装备几何量计量站、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四川省纤维检验局、原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等单位新增1条10m带宽的mstp专线,并在省局主办公区汇聚后统一接入至全省市监专网。
4.省药监局办公区采用一条10m带宽的mstp专线与省局管理中心玉沙路办公区互联。
5.省局数据中心(西信)采用4条100m带宽mstp专线分别与省局管理中心(玉沙路办公区)及省局主办公区(东风路)互联。
6.省局数据中心(西信)采用2条50m带宽mstp专线与省药监局办公区互联。
7.省局数据中心(西信)采用1条100m带宽mstp专线与省局第二数据中心(成都局)互联。
8.省局管理中心(玉沙路办公区)采用2条4m及10m带宽的mstp与东城根街办公区进行互联。
9.省局管理中心(玉沙路办公区)采用2条8m带宽的mstp分布与永兴巷办公区及政务中心办公区进行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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